1、专户业务概念
指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或接受特定财产委托,由基金公司担任管理人,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,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,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。
2、合格投资者定义
资产委托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为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资者:
1)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,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: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,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,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;
2)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;
3)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,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、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、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、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、商业银行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、信托公司、保险公司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、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;
4)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;
5)基本养老金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,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,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QFII)、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(RQFII);
6)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。
3、分类
单一资产管理计划:单一或机构客户,委托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。
集合资产管理计划:两个或以上,两百人以下的,集合计划募集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。